接聽時間: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在線律師:饒奮斌(江蘇朗華律師事務所律師)
  呂先生:我與一家公司簽訂了一份為期五年的房屋租賃協議,前不久政府發出拆遷公告,我們承租的房屋在拆遷範圍之內。於是我找拆遷部門及出租人商討拆遷補償事宜。可他們說我承租的房屋是違章建築,根本不可能得到補償,現在我想請問律師我們簽訂的租賃合同難道沒有法律效力嗎?那我的損失該怎麼辦?
  饒律師:最高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因此,你與出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應當屬於無效合同。合同法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你可以就你的損失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會根據你們雙方在簽訂過程中的過錯大小來分擔你的損失。
  7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接聽《律師在你身邊》熱線(025)96096-1-1的是江蘇潤商律師事務所的崔武律師。  (原標題:承租違建 租賃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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